養殖場車輛的洗消是防控非洲豬瘟的關鍵環節之一,車輛洗消中心承擔著對運輸車輛及人員、物品進行洗消、烘干的功能。當前我國部分豬場存在建設成本高、洗消重視程度低、檢疫監管不嚴及懲處力度弱等問題,而未做好車輛洗消中心建設工作,難以充分發揮洗消的防控作用。這提示:企業應承擔起防疫的主體責任,充分認識建設洗消中心的意義;政府應加大財政補助與技術支持;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應制定相關行業標準和增加懲處力度,構建聯合執法機制,形成執法監管合力。
全球非洲豬瘟防控經驗表明,該病根除需要一個長期過程。當前非洲豬瘟病毒在我國已形成了一定的污染面,我國相對落后的生豬生產消費方式等因素,導致當前非洲豬瘟形勢復雜嚴峻。據調查,我國非洲豬瘟的傳播途徑主要有3個方面:生豬及其產品異地調運、人員車輛攜帶病毒傳播和餐廚剩余物喂豬。在現已查明病毒來源的豬疫情中,人員車輛攜帶病毒傳播占比達到了41.5,其中豬場車輛帶毒傳播又是重中之重。豬場智能設備豬場車輛洗消中心的存在意義,分析其建設不足的原因,并提出相應對策,旨在引起業內人員的重視,從運輸環節降低病毒傳播風險,進一步防控非洲豬瘟。
車輛洗消中心建設的必要性
政策法規要求
《動物防疫法》第四十四條規定,“運載工具在裝載前和卸載后應當及時洗消。”農業農村部和交通運輸部聯合發布的《關于切實加強生豬調運監管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動物外調必須憑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和運輸車輛洗消證明,方可裝運外調。由此可見,建設養殖場洗消中心,嚴格車輛的洗消是響應防疫政策的明智之舉。
動物防疫工作的需要
攜帶病毒的運豬(或飼料)車輛在豬場與豬場之間、豬場與屠宰場之間、豬與飼料廠之間流通,存在交叉傳播風險。傳統洗消池存在洗消藥易失效、車輛洗消不徹底等問題,難以滿足防疫工作的需要。養殖場洗消中心承擔著對進入豬場的車輛進行洗消和烘干等功能,以及對隨車人員和物品的洗消功能,既快速、有效殺滅絕大多數病菌。又因其“單向流動”的洗消模式,形成以豬場為中心的多層生物安全防護圈,使得環境載毒量從外到內層層遞減,真正發揮安全防控作用。